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由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和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统战部联合举办,定于11月15日—20日在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举办统一战线两支队伍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年11月15日—20日,11月15日全天报到,11月20日全天返程。
二.培训报到地点
内蒙古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矿泉东街洮儿河东侧博源蓝海御华大饭店。联系电话:0482-2843333。
三.培训对象
统战干部、党外人士等。
四.培训费用
1.参训学员培训期间食宿费由自治区党委统战部承担;往返交通费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统战部按规定报销。
2.参训学员请于11月25日前将交通费票据交校党委统战部(教研楼531卫亚西)。
五.有关要求
1.学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培训的各项规定要求,集中精力参加学习培训,认真完成学习培训任务。
2.学员在学习培训前要安排好本职岗位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向单位办理请假手续。学习期间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向培训举办方履行请假手续,累计请假时间不得超过总学时1/7。
3.学员要按照培训举办方的安排进行食宿,不得擅自在外食宿,确需在外食宿的须向举办方履行批准手续。
4.学员学习培训期间,不得接待以探望为名的各种礼节性来访。不得安排和参加与学习培训无关的宴请、旅游和娱乐活动。
5.学员要按照培训规定的时间报到和返回单位,不得擅自改变行程或以顺道为名前往景区旅游。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统战部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