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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1年05月13日 15:04  

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按照202151日起施行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关于“每年五月为全区民族政策宣传月,五月最后一周为民族法治宣传周”规定,现将在全校师生中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呵护好“模范自治区”崇高荣誉,不断巩固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安宁的良好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学习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汪洋同志在内蒙古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学习宣传方式

(一)集中学习。将学习宣传内容纳入党史学习教育中,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教育培训中发挥师生党员示范引领作用,带头深入学习领会,主动做好宣传工作。

(二)开展活动。通过主题团日、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知识竞赛、微视频展播、参观主题展览等多种形式活动,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活动

(三)宣传引导。通过校园网等线上平台和橱窗、展板等线下场地,宣传民族理论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营造开展民族政策宣传引导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把握新时代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从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高度重视开展党的民族政策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增强师生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意识。

(二)创新方式方法。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既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也要不断创新方式载体,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做好网上网下多频互动,运用互联网、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搭建更多师生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促进学习宣传工作取得实效。

(三)切实深化成效。各学院党委、机关党委、各党总支要认真制定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做到有方案、有要求、有载体、有抓手,务求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及时总结行之有效做法和经验,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此通知。

 

 

内蒙古工业大学党委统战部

                            202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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